一、学院全称
保险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及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五、学院基本情况
保险职业学院是华北地区唯一一所保险类高职院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院校,是河北省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拥有河北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支持建设专业3个,拥有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5个,河北省高等学校教育名师1人,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学院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0余个,校内实训基地26个,涵盖保险精算、保险营销、保险运营、保险监管等多个方面。
六、学院招生委员会及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学院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问题。学院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招生就业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各系主任和有关专家组成。学院招生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七、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使用方法
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主要依据各专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及办学条件确定。学院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重点服务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发展新工科专业,培养新工科人才。学院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合作,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与河北经贸大学、河北金融学院等本科院校探索“3+2”分段培养模式改革。学院积极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保险理论与实务”专业接受河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