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保险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85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五、招生层次:专科
六、招生计划:
1. 总计划:800人
2. 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详见当年招生计划汇编。
七、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者。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
3. 对政策加分,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4. 对实行“专业志愿清”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依次从后续专业志愿中录取。
5. 对于实行“分数优先”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依次从后续专业志愿中录取。
6. 对于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省份,各专业级差设置为5分、3分、2分、1分,如专业志愿级差分数相同,则同等对待。
7. 所有专业无相关加试要求。
8. 考生入校后休学创业,经学校认可并履行相关手续后,保留学籍。复学后由学校重新进行专业调整安排。
9.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10. 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录取规则由各地教育部门制定下发,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
九、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办理。学院设有奖学金制度,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具体奖学金额度及申请办法以当年公布为准。
十、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保险职业学院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学校地址:XXX省(市)XXX区(县)XXX街道XXX号。邮政编码:XXX-XXX。如有变动,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