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批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志愿A必须填报天津师范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得我校相关专业合格证,同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专升本批次: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专业考试并获得相应资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升本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 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 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的考生,位次位列第一的学校作为A志愿学校,位次位列第二的学校作为B志愿学校。如A志愿学校不能录取,则继续检查B志愿学校是否可以录取;如B志愿学校仍未录取,则检查其它志愿学校是否可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