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学生本人身份证件;
2. 学生本人及家庭情况的简介材料;
3. 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其他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每年7月前向所在系提交申请材料,系根据材料初审结果,每年9月20日前推荐审核名单。审核通过者将参加院里的统一答辩会,答辩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参加并予以评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定结果和学校经费情况确定奖学金等级,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