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录取原则(宜春学院2021录取时间)

宜春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3日开始,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凡是符合我校录取条件、拟录取名单上的考生,经省考试院审核确认后,正式录取。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根据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时,对享受政策加分和降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先投第一志愿档案,待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逐一投第二志愿等其他志愿的档案。

宜春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结果可通过登录宜春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如有疑问或发现任何错误,欢迎向我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