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2. 凡户口迁入衡阳市满一年(2019年8月31日之后迁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可同等享受衡阳幼师招生政策。
3. 衡阳市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二、招生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 身体健康,男女生均可报考。
5. 五年制大专前三年不得转为普通中专学生,第四年方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6.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初中毕业学生在中专学校参加初中起点3年制普通中专班,学校不举办升学考试。已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未录取者不得再次报考中专学校。
7. 报考五年制大专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录取。
三、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生专业包括: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教育、早期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