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招生计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二、学校性质: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四、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五、报考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的高考报名条件;
2. 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应良好,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对学生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要求。

六、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学校将招生计划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录取人数分配表,报教育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特色班三个类别分别划定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文史类为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文史类为高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若有)和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考生实际分数(文史类为高考实际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3. 学校对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相应文件要求进行录取。
4. 学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在录取最低分(含加分)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志愿的级差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将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若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文史类为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6. 特色班安排在理工类中录取。在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文史类为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若有)和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考生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7. 对于高水平运动员、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8.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9. 原则上对所有考生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科目。
10.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11. 本科招生咨询邮箱:zsb@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