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年,具备参加高考的资格;
4. 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5.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1. 美术类:30人;
2. 音乐类:20人;
3. 舞蹈类:15人。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 美术类:素描、色彩、速写(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2. 音乐类:音乐基础、听音、视唱(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3. 舞蹈类: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分析(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四、录取原则
1. 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所有。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批复为准。考生可登陆学校官网查询详细信息。我们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