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专业人才,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在录取过程中,浙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主要遵循以下录取规则:
1. 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不低于录取最低分数线的70%。
2. 专业成绩要求:根据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不低于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
3. 招生计划分配:根据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有特殊才能和潜力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处理。
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学院将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