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
1. 美术学类:包括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美术学(中国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2. 音乐学类:包括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乐器)、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等专业。
3. 广播电视编导类:包括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4. 艺术教育理论类:包括音乐教育、舞蹈教育、影视教育等专业。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 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3. 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该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乐器)、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该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该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拟面向全国招生210人。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各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
四、报名方式及考试科目
考生须登录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参加专业课考试。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为3门,分别为素描、色彩、速写;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乐器)、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为3门,分别为声乐、器乐、舞蹈;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为4门,分别为故事创作、文艺常识、才艺展示、命题表演。具体考试科目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