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额奖学金)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额奖学金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额奖学金旨在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该奖学金由学院全额资助,不接受申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以下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

一、评定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3. 坚持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4. 坚持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已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共青团组织;
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造潜质,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二、评定程序

1.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额奖学金申请表》;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班级、院系、教务部门进行评议;
3. 学院组织评定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
4. 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颁发全额奖学金证书。

三、其他事项

1. 申请时间为每学期期末,申请材料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3. 评定结果报送教务部门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额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日期: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