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园条件:
(1)园舍独立、完整,符合安全要求,有独立的出入口和明显标志。
(2)园舍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绿化面积等符合省定标准。
(3)设施设备符合省定标准,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厨房等。
(4)拥有足够的玩具、教具、图书等,并符合省定标准。
2. 保教工作:
(1)按照国家和省定的幼儿园保教工作规程,实施保育和教育工作。
(2)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尊重和支持幼儿家长,听取家长意见,主动与家长沟通。
(4)积极开展家园共育活动。
3. 卫生保健:
(1)有卫生保健制度,并按制度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2)幼儿每日生活制度科学合理,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必要的午休。
(3)严格控制幼儿每日食品摄入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4)做好预防疾病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4. 安全设施:
(1)有健全的安全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等。
(2)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
(3)有严格的门卫制度,保障幼儿园安全。
5. 师资队伍:
(1)教师资格及学历符合省定标准。
(2)教师专业水平高,掌握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