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2.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招考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专科)投档分为准。
3.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
4.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总成绩,仍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5. 招生计划调整时,在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较好的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对本科计划转为专科计划。
6.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规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被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入学注册前主动提出退学,否则作无条件退学处理。
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考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专科)投档分为准。
8.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卷面满分)以上者,在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 对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学院会在补录时进行补录或征求考生意见,在次年春季补录时开展转学安置工作。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为:高职(专科)招生4650人,其中单独考试招生计划850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3800人(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计划125人)、五年一贯制高职计划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