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公布(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录取查询)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如下:

1.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 学校招生录取在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
3. 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有高考科目均相同,则比较其在该科目上的综合素质录取。
5.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6. 对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7. 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录取名单将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和各市(县、区)招考办公布,同时通过学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8.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9. 报考英语教育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10. 报考早期教育专业考生必须有对口公助生或自费生身份,并且只能为黑龙江省户籍(含龙江人社厅、省教育厅当年认定的政策性照顾解决户籍政策)。
11.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2.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注册学籍及报到资格审核,对于报到资格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3.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师范路177号;邮政编码:150086;联系部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451-86882309、86882437(招办)、86883015(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