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不分文理科或实行新高考改革等省份,投档线分数线为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文史类或理工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结合个人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河北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考生投档成绩要求不低于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对于设计学类单列计划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投档成绩要求不低于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且设计学类专业成绩不低于70分。
3. 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投档成绩要求不低于生源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统考成绩不低于40分。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投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 普通本科专业第一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 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1学期后可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应遵循《保定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7. 修业年限与学费。修业年限三年制本科专业和四年制本科专业(英语专业)为四年,其他专业均为三年。学费标准为每年15000元/人(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8.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要求,对达到相应条件的学生,予以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