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结合近几年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经学校董事会批准,2021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为2000人,其中普高生计划1500人(含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中专生500人。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五、招生录取原则:
1.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方式:普通类(普高生)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驻马店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择优录取。
4. 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6比例计算并公布投档成绩,达到报考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 中专生:参加河南省202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7.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5人的专业,可逐步降低分数要求录取进档的考生。
8. 本科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其它情况,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9. 学校设专业录取规则。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进档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足,则将满足投档条件的考生全部录取为第二专业志愿。艺术类等不设专业志愿清规则。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5人的专业,可逐步降低分数要求录取进档的考生。各专业男女生均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