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地址:枫林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589号;
红角洲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588号。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均实行按投档成绩文理搭配,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4.对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7.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当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投档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整到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对于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可以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高校,适当降分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的一志愿考生,并做好解释工作。
8.原则上不接收学校招生计划以外调剂录取考生。
9.学校认可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进档考生进行相关科目成绩的测试成绩,并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10.对于“专升本”考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1.学校对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或规定不尽相同,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招生录取文件为准。
五、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毕业要求的,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授予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