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考生须按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试。
3. 学院根据考生的统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和优惠加分情况,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4. 单招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公示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院将做顺延录取。
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学院可能针对职业教育及单招政策做不定期的宣传活动,同时为职业教育贡献力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当年学院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请注意,不同年份的录取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应参考官方发布的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