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38
三、办学地点及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黄海路299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 同等条件下,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4.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省招委会的规定执行。
5.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措施。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85558866
传 真:0513-85558866
电子邮件:gk@sevc.edu.cn
学校网址:www.sevc.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黄海路299号
邮政编码:226007
九、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形式,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具体评选标准和办法详见学校官方网站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