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章程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对于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闽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为3000人,其中本科生2500人,研究生500人。招生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英语、日语等。
二、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3. 对政策性加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经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三、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或1200元。
四、其他事项
1.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丰厚的奖励。
2. 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完备的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3.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机会。
4. 学校与国内外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发展空间。
5. 学校设有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