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2332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专业、分计划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录取批次:专科提前批。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2021年全国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录取的,原则上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补充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录取的,原则上以考生省份投档成绩为依据,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省物价管理部门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新的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学生入学前须办理银行储蓄卡(学费由学校委托银行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