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备标准
1. 副校长数量:根据学校规模和需要,中小学通常配备1-2名副校长。
2. 副校长任职资格:副校长通常应具备教育、管理或相关专业背景,具备教育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
3. 副校长来源:副校长可以通过内部选拔、外部招聘、上级任命等方式产生。
二、职责与权力
1. 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事务,包括教学、学生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
2. 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 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
4.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5. 与家长、社区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沟通和合作。
6. 代表学校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和成果。
副校长的权力包括:
1. 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权力。
2. 协调和组织学校各项工作的权力。
3. 签署学校相关文件和合同的权力。
4. 对学校重大决策和事项提出建议的权力。
5. 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权力。
6. 与其他领导和教职工共同完成学校工作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