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经学院2020年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本科800人,高职高专200人。黑龙江财经学院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黑龙江亿阳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黑龙江财经学院2021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黑龙江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黑龙江财经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民办)。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290。
第三条 黑龙江财经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考生及其家长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黑龙江财经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黑龙江财经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实施细则;
3. 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 组织实施本校本科招生录取;
5. 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 完成生源地省级招办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黑龙江财经学院分省分专业计划,由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有关政策制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黑龙江财经学院预留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按照中国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少数民族预科生等遗留问题。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身体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学校制定对限报专业的补充规定,由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九条 语种要求:原则上以英语作为外语类专业教学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选择。
第十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