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学院地址: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688号(邮编250300)
六、录取规则:
1.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3. 对于实施高考改革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按照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4. 专业录取原则: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3)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总分不低于40分(满分750分)。
5.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公布,同时还会通过我校网站公布。
七、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 学校名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 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普通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