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招生章程2021(河南商丘学院2021招生计划)

2021年商丘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商丘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设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图书馆藏书200万册。学院有15个二级学院,开设55个专业,涵盖理、工、文、法、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

二、组织机构
商丘学院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1年商丘学院拟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4.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提档线20分。
5.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合格。
6.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省招办规定的方式。

五、学费标准
学费按河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和办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执行。如有调整,以当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六、招生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