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原则
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等。其中,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本科线,专业课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2. 录取规则
根据北京城市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其录取规则如下:
(1)北京市: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最终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其他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参加当地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最终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 录取通知书发放
被录取的考生将获得由北京城市学院颁发的艺术类本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