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汉江师范学院2020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汉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1. 招生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我校招生条件如下: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考生所取得的高考纸质档案(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完整,且高考电子档案已建立。

(4)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地组织的普通高考。

2.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提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校认可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成绩进行排序。实际成绩相当的考生,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之和再次排序,若再有成绩之和也相等的考生,则按照语文、数学科目顺序依次排序。实际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成绩=考生加分+实际投档成绩。

(4)我校招生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在校园内公布,接受考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