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设置方面,上海市采用了“3+3”模式,即高考总成绩由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组成。其中,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分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
在招生录取方式改革方面,上海市实行了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方式。这一改革旨在打破“一考定终身”的传统,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同时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体来说,上海市新高考政策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旨在推进高中教育的多样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新高考政策的实施也需要学校、家长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和适应,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