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表(河套学院美术生)

河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省艺术统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2.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二、调档比例

学院将依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三、录取规则

1. 对于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省招委的规定执行。
2. 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3.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在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将其随机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4. 对于同等分数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在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科中,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理工类考生在数学、语文、外语、理综(物理+化学)四科中,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
5. 报考美术专业的江苏考生,按照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艺术类招生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6.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江苏考生,音乐学专业按照省音乐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艺术类招生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7. 报考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江苏考生,舞蹈学专业按省舞蹈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艺术类招生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8. 对于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依据其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分专业录取。
9. 对于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