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有哪些学校)

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分为专业成绩录取、文化成绩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录取方式。
2. 对于专业成绩录取和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双录取的情况下,如果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了双录取要求,则优先采用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3. 另外,江西师范大学对于部分艺术类专业也有特定的录取规则,例如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江西省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 学校在江西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数据为准,若因招生计划调整导致考生录取结果出现异常的,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数据为准。

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具体包括: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