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南京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所在地:南京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纪检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并具有高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