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Jiangnan University)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为: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 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的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
2. 招生要求: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志于高等教育的学子。
3. 优先录取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长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录取原则
1. 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成绩(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和)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 录取最低控制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线。
3. 录取方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 补录原则: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当地补录规定进行补录。
三、学费标准
1. 学费标准:每学期缴纳,学年总学费为人民币8000元-10000元。
2. 具体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批准的文件为准,学校将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收费。
3. 学校按照“按学年收费,先缴费,后入学”的原则进行收费。
四、注意事项
1.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获得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获得国外合作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前往国外合作学校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