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山西师范大学艺考生招生简章)

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如下:

1.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山西省当年高考统考或联考成绩,投档规则为: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 音乐学专业:使用山西省当年高考统考声乐和器乐曲种成绩,投档规则为: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西省当年高考统考舞蹈类成绩,投档规则为: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当年高考统考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类成绩,投档规则为: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 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当年高考统考声乐和器乐曲种成绩,投档规则为:按照“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 舞蹈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当年高考统考舞蹈类成绩,投档规则为:按照“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7. 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当年高考统考声乐和器乐曲种成绩,投档规则为:按照“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以上就是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