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艺考(新疆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新疆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如下:

1. 录取原则

(1)使用新疆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成绩,按照校考成绩分省计划数以1:1划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使用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全区统考)成绩,按照全区统考成绩分省计划数以1:1划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专业还须满足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科一本线)的60%且不低于40分的要求。

2. 说明

(1)对于分省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1:1划线,划线标准为:文化成绩达到自治区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科一本线)的85%,择优划线。

(2)对于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1:1划线,划线标准为:文化成绩达到自治区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科一本线)的85%,择优划线。

(3)对于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三个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1:1划线,划线标准为: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科一本线)的60%,且不低于40分,择优划线。

以上是新疆大学202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请考生在报考时注意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