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1. 美术学类:包括绘画、雕塑、美术学等专业;
2. 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3. 音乐学类: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
4. 舞蹈学类:包括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
5. 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二、招生人数
1. 美术学类:招生人数约为100人;
2. 设计学类:招生人数约为150人;
3. 音乐学类:招生人数约为80人;
4. 舞蹈学类:招生人数约为50人;
5. 戏剧与影视学类:招生人数约为100人。
三、报名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音乐、舞蹈或编导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3.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1. 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有专业加试的省份,考生必须通过加试才能被录取;
3. 对于有英语或语文单科要求的省份,考生必须满足该要求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