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已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资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录取规则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2. 学院对河南省的考生,执行河南省招生政策。
3. 学院对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遵循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 学院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5. 对于专业教学过程中的主修、限定或报考语种为英语的学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6.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 报考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高职高专统一考试,且报名参加体检合格后方予录取。
8. 学院承认所有符合政策规定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科层次统考科目。
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经八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邮编:453003
电话:0373-5561999、5562000、5562001(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