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豫章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豫章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豫章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处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
四、豫章师范学院招生录取以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分专业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五、对于同等加分政策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执行。
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将给予专业加分政策,具体规定以学校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豫章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准确性。
八、豫章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以上为豫章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具体规定以学校的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