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原则
辽宁传媒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排名,分专业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者位次排序靠前。
2. 投档规则
辽宁传媒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的投档成绩低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数线时,将无法被该志愿录取。同时,已经确认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征集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 专业调剂
辽宁传媒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在符合录取原则的前提下,一旦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将无法申请专业调剂。如需调整专业方向,须在第一学期的结束前提出申请,并获得学院的批准。
以上为辽宁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详细内容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