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考生报考信阳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45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录取。
2. 对于外省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投档,学校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450×30%+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录取。
3. 对于认可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学校将考生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与省统考专业成绩一起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到低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仅适用于2021年,学校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录取原则进行调整。建议考生在报考时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录取政策和流程,以免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