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2020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上海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较高综合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3000名左右(包含博士研究生150名,硕士研究生2850名)。各招生学院(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特色等实际情况,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制订本院(部)的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或发表过相当于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取得复试资格但在复试前未提供有关材料者视为放弃。
(三)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MEM)、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前5学期内所学的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列入国家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须为教育部规定的法学门类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课程,且至少有两门课程的成绩为“优秀”(或“良好”,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五)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前5学期内所学的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列入国家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须为教育部规定的法学门类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课程(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六)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前办理好辞职或终止合同手续。
(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