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考试科目分为文史类、理工类和体育类三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3门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理工类考试科目为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体育类考试科目为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1门体育专业基础科目。
体育专业基础科目由湖北省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合格生源录取后,由高校按实际情况进行全国统一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自行选择,首选科目同首选科目模块相同,再选科目必须与首选科目属于同一模块,每科选考一次。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文史类、理工类总分均为750分。
考生志愿的填报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规则。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