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普通类专业录取: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将其随机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单科分数(文史类为语文和外语,理工类为数学和外语)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 艺术类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成绩均达到本科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6. 体育类录取原则:考生体育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均达到本科线,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业成绩、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7.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要求。
8. 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加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要求。
9. 对于其他省份的规定,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总数为5500人,其中省内3000人,省外2500人。本科招生专业有44个,其中新开设专业8个。河北省内招生计划人数为1700人,省外招生计划人数为1300人。在河北省内本科招生计划中,普通本科3000人,职业本科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