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
2.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3.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部分省份按普通类录取,具体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建议查阅武汉传媒学院官方网站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同时,也要注意各个专业的具体要求和文化课成绩的最低控制线,确保自己符合相关要求。
总的来说,武汉传媒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比较严格,要求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水平。因此,想要被武汉传媒学院录取,需要充分准备,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文化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