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将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编制。具体招生计划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各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3.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特点和要求,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综合考量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条件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4.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招生录取和管理工作中,将积极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规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所有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办理任何手续,不退档不换录不录取不录取不录取不退档。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考其他招生形式的录取。
6.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制为三年制(除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学制为五年制。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上就是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