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对象)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招生对象:

1. 参加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全体考生。
2. 符合《广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
3. 报考我院“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项目”的考生。

学院招生章程:

1. 招生计划:2023年学院计划招生人数为1000人。
2.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同分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作为排序成绩。
3. 学院对广东省生源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4. 学院对广东省外的生源,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5. 报考我院“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项目”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6.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 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校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
8. 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致力于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我们期待着您的加入,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