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原则
1. 学院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 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3.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同时填报高考志愿,学院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 考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教学设施
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包括现代化的实验室、实训中心和多媒体教室等。学院还与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实践经验。
就业保障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问题,积极与多家企业和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实习机会。学院还设立了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