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制定了《苏州市职业大学2021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能力、成绩与特长并重的原则,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和条件
1. 苏州市职业大学在校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有崇高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举止。
5.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好,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6. 担任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干部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奖励等级及金额
1. 特等奖学金:5000元/人。
2.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
3. 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
4.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四、评审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填写《苏州市职业大学2021奖学金申请表》。
2. 学生所属班级进行初审,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 各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
4. 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予以发放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
2. 获奖结果将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3. 本办法由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