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为:
1.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并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40分(满分300分制),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达到50分(满分100分制),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190分(满分200分制),艺术教育专业统考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制),按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编舞表演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 考生所取得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对于实行“3+1+2”模式生源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515分,对于实行“3+3”模式生源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515分)。
4. 考生所取得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并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制),按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 对于少数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低于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通过生源省份艺术类文化成绩合格线。按照志愿顺序,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满额时,再考虑第二志愿上线考生。
6.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