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校招生)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26号(邮编:443100)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 对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根据志愿确定,不进行专业调剂。对计划调整及退档,学院将按上级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3.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 学院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省招委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以此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6.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7. 往届生的录取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毕业生就业去向:学院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大力拓展就业市场,以“抓质量、促素质、求创新”为根本任务,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观念,掌握就业技巧,提高就业能力,开辟多种就业途径,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六、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学院对往届考生有何录取特殊要求:无特殊要求。

八、学院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略

九、学院简介: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是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三峡旅游职业学院合并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由宜昌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体制,由湖北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