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录取原则(德州学院要多少分)

德州学院录取原则如下:

1.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我校有体育、艺术类等特长项目相关或相关度更高的专业。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方式投档,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使用高校校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投档方式投档,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4. 春季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0%。
5.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身体(体能)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标准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执行我省美术类、音乐类、文学编导类统考改革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7.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合并省份本科二批次和本科三批次合并省份高职(专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生源省份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